标题:民事诉讼财产保全裁定书
尊敬的法庭:
原告XXX,负责人为XXX,住所地为XXX,现代表原告,就涉及的财产保全一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XXX条规定,向贵庭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认定,特裁定如下:
一、立即对被申请人XXX的财产进行保全,即XXX银行账户中的金额冻结,冻结金额为人民币XXX元,并且XXX房产以及其它动产不得处置,直到本案终结。
二、被申请人XXX在XXX地区法院指定的银行开设冻结金额账户,负责监管冻结金额。
三、XXX地区法院将本裁定书送达被申请人,并要求其协助财产保全工作。
四、申请人支付保全费用XXX元,费用由申请人预先缴纳。
五、本裁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原告:XXX
日期:XXXX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