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风楼阁约茶-风楼阁全国资源共享平台,500一晚同城约茶,500一晚同城约茶

欢迎进入律邦担保,我们为您提供法院财产保全担保,解封担保,继续执行担保,工程类所需要的银行保函,履约保函,支付保函等,联系电话:134-5682-7720
行业资讯
民诉财产保全裁定书
发布时间:2023-09-06
  |  

标题:民事诉讼财产保全裁定书

尊敬的法庭:

原告XXX,负责人为XXX,住所地为XXX,现代表原告,就涉及的财产保全一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XXX条规定,向贵庭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认定,特裁定如下:

一、立即对被申请人XXX的财产进行保全,即XXX银行账户中的金额冻结,冻结金额为人民币XXX元,并且XXX房产以及其它动产不得处置,直到本案终结。

二、被申请人XXX在XXX地区法院指定的银行开设冻结金额账户,负责监管冻结金额。

三、XXX地区法院将本裁定书送达被申请人,并要求其协助财产保全工作。

四、申请人支付保全费用XXX元,费用由申请人预先缴纳。

五、本裁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原告:XXX

日期:XXXX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