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风楼阁约茶-风楼阁全国资源共享平台,500一晚同城约茶,500一晚同城约茶

欢迎进入律邦担保,我们为您提供法院财产保全担保,解封担保,继续执行担保,工程类所需要的银行保函,履约保函,支付保函等,联系电话:134-5682-7720
行业资讯
履约保函怎么自动撤销
发布时间:2025-05-19
  |  

履约保函自动撤销,有办法吗?

在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节点复杂,涉及金额巨大,为了保障资金安全和项目进度,一般会采用履约保函的方式来进行担保。但有时,因各种原因,履约保函需要撤销,这时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履约保函能否自动撤销?如何撤销?

履约保函自动撤销的条件

在回答履约保函能否自动撤销之前,我们首先需要了解什么是履约保函。履约保函,也称为履约保证书,是指保证人应保证申请人的要求,对被保证人在合同中所有的义务提供担保,如果被保证人未能按照合同履行其义务,保证人应按照履约保函的规定承担担保责任。

那么,履约保函能否自动撤销呢?答案是:可以,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根据《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或者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保证书中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应当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行使请求权。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由此可见,履约保函可以自动撤销,但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在保证书中约定有保证期间; 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只有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履约保函才能自动撤销。

保证期间的计算

那什么是保证期间呢?保证期间是指保证责任存续的时间,是保证合同的重要内容。保证期间一般有以下几种计算方法:

协议期间:保证人和债权人通过协议的方式确定保证期间,这种情况**常见,在实践中,保证合同中一般都会对保证期间有明确的约定。

法律规定期间:如果保证合同中未约定保证期间,则适用法律规定的期间,一般为两年。

债务人履行期间加上合理期限:如果保证合同中未约定保证期间,且法律对该类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没有规定的,则保证期间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间届满之日起加六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保证期间的起算日期并非以保证合同成立之时或者债权人收到保证合同之时起算,而是以债务履行期限的届满之日为起始点。

自动撤销的条件解析

那回到我们今天的主题,履约保函要如何才能自动撤销呢?我们来详细分析一下之前提到的两个条件:

约定保证期间:这里的约定是指在保证合同中明确写出保证期间,保证期间的计算方法我们之前已经提到过,一般有协议期间、法律规定期间和债务人履行期间加上合理期限三种。在履约保函中,保证期间的约定是自动撤销的必要条件。

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这里的“未要求”是指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未向保证人提出任何要求承担保证责任的请求,包括诉讼请求和诉前请求。如果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提出了承担保证责任的请求,则不适用自动撤销的规定。

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履约保函将自动撤销,保证人将免除保证责任。

自动撤销的适用范围

那履约保函自动撤销的规定适用于哪些情况呢?根据《担保法》的规定,自动撤销的规定适用于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一般保证:一般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债权人首先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保证期间届满仍未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保证人将免除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或者保证人任何一人承担责任,但债务人未履行债务的,保证人仍需承担保证责任。

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同样享有保证期间届满免责的权利,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将免除保证责任。

注意事项

在履约保函自动撤销方面,还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保证期间的起算:保证期间的起算日期以债务履行期限的届满之日为起始点,而非保证合同成立之日或者债权人收到保证合同之日。

诉讼中断:如果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即使诉讼过程中债权人暂时中断诉讼,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也不免除。

主合同变更:如果主合同变更,保证人仍需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以变更后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不可抗力:在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保证人无法履行保证责任的情况下,保证期间将中断,待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保证期间将继续计算。

案例分析

以一个工程建设领域的案例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履约保函自动撤销。

案情简介:建设工程公司A与施工单位B签订一份施工合同,约定由B为A建设一栋办公楼,合同金额为5000万元。双方同时向担保公司C申请一份履约保函,保证金额为1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两年。在履约保函有效期内,A公司未向C公司主张任何权利,两年保证期间届满。此后,A公司以B公司存在施工质量问题为由,要求C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裁判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A公司与C公司之间的保证关系已经消灭,C公司无需承担保证责任。

裁判理由:根据《担保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本案中,A公司与C公司之间的保证合同已经约定了保证期间,在两年保证期间内,A公司未向C公司主张任何权利,因此,C公司应免除保证责任。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履约保函确实是可以自动撤销的,但需要满足约定保证期间和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两个条件。在工程建设领域,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往往会申请履约保函来保障双方权益,了解履约保函的自动撤销规则,对于维护自身权益十分重要。

希望这篇文章能帮助你了解履约保函自动撤销的相关规定,如果在实际业务中遇到类似问题,可以参考文章内容进行分析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