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原告:[原告姓名]
被告:[被告姓名]
法院:[法院名称]
【诉讼请求】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要求法院对被告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冻结其银行账户,以确保原告在本案中获得胜诉后能够顺利执行判决。
2. 被告赔偿原告因被告的行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具体数额]元。
【事实与理由】
1. 自[具体起始日期]起,原告与被告共同经营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原告负责公司运营管理,被告负责财务管理。
2. 经营期间,被告未履行其财务管理职责,导致公司收入出现大幅度下降,利润严重缩水。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改进财务管理工作,但被告置之不理。
3. 随后,原告进行了一次公司财务审计,发现了被告的财务违规行为。具体包括:(1)将公司资金挪用于个人消费;(2)虚报公司利润,以牟取私利;(3)私自转移公司资产。
4.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向被告提出了索赔要求,要求其赔偿因其财务违规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然而,被告拒不予理会。
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1条和第85条的规定,原告有权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确保诉讼请求的顺利实现。
6. 根据被告在公司的财务职责,以及其明显的违规行为,原告认为被告存在转移财产的风险,因此有必要申请对被告的财产进行保全。冻结被告的银行账户是防止被告将财产转移的必要手段。
【证据】
原告拟提供以下证据予以证明:
1. 公司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
2. 原告与被告之间的邮件往来、通讯记录等,证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改进财务管理工作。
3. 被告财务违规行为的相关证据,包括银行流水、支付凭证等。
【附带申请财产保全的理由】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1条、第85条的规定,申请方在起诉前或者诉讼过程中,有证据证明被告有转移财产的风险时,申请对被告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2. 根据我提供的证据,被告存在将财产转移的风险。特别是被告明显的财务违规行为,表明其可能会将公司资产转移至个人账户,从而逃避赔偿责任。
3. 如果不对被告的财产进行保全,一旦原告在本案中获胜后,被告有可能会转移财产,导致原告难以执行判决,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请求支持】
1. 请求法院依法受理本案,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因其财务违规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2. 请求法院根据原告的附带申请,对被告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冻结被告的银行账户,确保原告在本案中获得胜诉后能够顺利执行判决。
3. 请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陈述人】
[原告姓名]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