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法院财产保全公告
尊敬的广大市民:
丰台法院在办理涉及财产保全案件过程中,为确保诉讼权利的实现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对下述财产实施保全。特此公告,请有关当事人和适格人及时监督。
一、案号及当事人:
(1)案号:2021丰法保字第001号
申请人:北京市某公司
被申请人:某自然人
二、保全财产的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名下拥有的位于丰台区某小区的房产(房号:xxx,面积:xxx平方米),为该小区的一套住宅。
三、保全措施:
丰台法院根据申请人的诉讼请求和财产状况,决定对上述房产实施查封保全措施。
四、权利义务告知:
(1)本保全期限为三个月,自公告之日起计算。
(2)在保全期限内,除经丰台法院决定解除保全措施外,任何人不得擅自处分或转让上述房产。
(3)如有第三人对上述房产享有权益,请于保全期限届满前向丰台法院申请解除保全或主张自己的权益。
(4)若有意见或异议,请及时向丰台法院提出。
五、咨询与申请:
如对本公告内容有疑问或需要办理相关手续,请前往丰台法院,或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丰台法院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某路xx号邮编:100000
咨询电话:010-1234567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30
六、温馨提示:
在涉及诉讼案件中,保全财产是法院为了保障诉讼程序的公正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措施之一。在保全期间,请各方当事人按法院的规定行使相关权利,而非滥用或侵犯他人权益。同时,也请广大市民对此案件给予理解和支持,共同维护社会正义与法治。
**,希望通过本次公告,能够使当事人和适格人全面了解保全财产的情况,并深刻理解和遵守保全期间的相关规定,保障诉讼的公正进行。感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
丰台法院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