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模板
甲方:(申请人/原告姓名)
乙方:(被申请人/被告姓名)
鉴于:
1. 甲方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对乙方的财产进行保全;
2. 乙方同意提供担保,并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供财产担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条 担保金额
1. 乙方同意提供担保的金额为___________(大写)(以下简称为“担保金额”)。
2. 担保金额由甲方根据本协议向乙方要求提供,以保证甲方在诉讼过程中获得相应的赔偿或满足其诉讼目的。
第二条 担保方式
1. 乙方可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作为担保方式,并将其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事先取得法院的批准:
(1)提供现金担保;
(2)提供保证人;
(3)提供质押物担保;
(4)提供保险保单担保;
(5)提供其他法律允许的担保方式。
2. 若乙方选定质押物担保方式,乙方应在签署本协议时将质押物从物权登记机构注销的抵押权。如果质物的价值有变化,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协商修改担保金额或提供其他担保方式。
3. 若乙方选定保证人担保方式,乙方应在签署本协议时将保证人信息提供给甲方,并保证该保证人的担保行为合法有效、真实有效。若保证人无力履行担保责任时,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义务。
第三条 担保责任
1. 若甲方在诉讼过程中获得了胜诉判决或达成了和解协议,乙方应立即支付担保金额给甲方,以满足甲方在诉讼过程中的赔偿或满足其诉讼目的。
2. 若乙方未履行上述支付义务,甲方有权向法院申请执行本担保书。
3. 如甲方的主张被法院驳回或诉讼过程中出现其他情况导致无需支付担保金额时,乙方可请求甲方解除担保。
第四条 提醒事项
1. 乙方在提供担保前,应对担保金额的来源、担保方式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合理的调查核实,并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文件。
2. 乙方在提供担保后,应配合甲方或法院的调查,提供相关证据及法律依据。
第五条 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解释和效力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2. 若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提交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六条 其他约定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申请人/原告)签字: 日期:
乙方(被申请人/被告)签字: 日期:
以上是一份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的模板,仅供参考。具体的担保协议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在签署担保协议前,双方应认真阅读并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循法律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